石鸿韶(咸丰三年1853癸丑-民国12年1923癸亥),字晋卿,广西象州县寺村乡大井村人,清光绪5年(1879年己卯)考中举人,次年(1880年庚辰)中进士,先任翰林院庶吉士(即进士及第刚进翰林院的庶吉士,相当于秘书、干事,没有品级,国家给七品的俸禄,最多也是个副局级或者处级干部),三年后(1882年壬午)会考后,任山西长子县知县。光绪二十四年(1898年戊戌)升任云南楚雄永昌府知府,后调任云南迤西道即腾越关道道尹(按:道尹是民国时期的官名。民国三年即1914年5月,袁世凯公布省、道、县官制,分一省为数道,全国共九十三道,改各省观察使为道尹,管理所辖各县行政事务,隶属省长。) nvpdu)q<