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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 引用第52楼乐易于2015-06-19 14:40发表的 回 50楼(阿三学风水) 的帖子 :我说一下,兼辰以辰论,兼卯以卯论呵呵 这个案例可学的东西太多了
引用 引用第61楼勤思于2015-06-19 17:17发表的 回 59楼(山哥) 的帖子 :局不同
引用 引用第69楼乐易于2015-06-19 18:40发表的 :欢迎高手讨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