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亲人,于四九年十一岁时父过,葬与祖父一起。母带其兄弟两改嫁本村人,兄弟两从小受人气,六八年长大后大哥想尽办法去了部队(因其小叔在台湾当兵)。去当兵之前到他父坟前祭拜,发现很多年都没人整理的坟墓居然长大了,且坟周围了一圈刺树,一般人很难进去。该大哥第二年便入了党,第三年当了排长,正是红曰当天之时,家里书信一封,说是生产队要拿此块地做生产,哥不同意,说是兴家不迁坟。再数月后第二封催迁坟信又到。没等哥回信,其弟已在他人催促下上午去迁了,中午回家吐了一大口血,下半年哥在部队因些锁事降回班长,同年底退伍,后其兄的人生履次都是临门一脚就失利。其弟亦无所成。 台湾小叔唯一儿子八几年就读台湾黄埔军校,毕业后部队连级,三年后正营。于九四年陈水扁年代在部队遭喑杀。家人痛不欲生告上军事法庭,胜,两老由台政府养老送终。 此是兴家不移坟的经典惨案,慎之慎之!